马来西亚警方在北赖查处一男同地下场所 中国籍男子在列
继11月28日晚在吉隆坡一间知名桑拿中心带走203人后,仅隔一天,11月29日晚7时,槟城威中警区反伤风化组(D7)再次拉队出动,与威省市政厅执照组联手,突袭北赖再也路一栋三层店屋的秘密据点。
执法人员冲入现场时,二楼多名男子仅穿内裤在桑拿区活动,气氛暧昧。警方当场逮捕13名顾客(11名本地人+1名泰国籍+1名中国籍),年龄横跨19岁至66岁,当中包括一名大学生和一名66岁老伯;另有2名本地员工也被一并带走。
现场查获大量安全套、润滑剂,并发现多个私人隔间及休息室,明显用于同性性行为。更惊人的是,墙上还贴着一张“暗号指南图”,教顾客用不同颜色和佩戴位置的手环、脚环,快速辨识对方的性角色与偏好。
据调查,这家桑拿中心已营业5年,但最近两个月才转为男同聚集地,每次入场收费35令吉。12月5日,7名被告被押上大山脚法庭受审,主要罪名包括持有色情内容、猥亵行为及明知感染HIV仍出入公众场所等。
57岁许益建(本地人):
1、明知疑似感染艾滋病仍出入桑拿中心 → 认罪,罚款5000令吉(或监禁10个月)
2、手机存有色情影像 → 认罪,再罚3000令吉(或监禁8个月)总计8000令吉罚款,否则最高监禁18个月。
41岁中国籍男子罗云:两部手机存有色情内容 → 认罪,罚款5000令吉。
19岁大学生赛艾发利:手机存色情内容+与另外两名男子(37岁张万祥、33岁阿末沙夫安拉)被控联合猥亵另两人 → 全数否认,目前以3000至7000令吉不等保释候审。
其余被告也多因手机藏有色情影像被罚款3000至5000令吉,部分认罪、部分否认。
案件目前援引《刑事法典》第377B条(违反自然性交)及第292条(持有淫秽物品)、《1988年传染病防治法令》等继续调查。槟州警方强调,将持续严打类似危害公共道德与卫生的非法场所。【文章来源:北马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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