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兰总理叶滕与同性伴侣基南。图片取自Instagram/@jettenrob
2001年4月1日,荷兰成为全球首个国家把同性婚姻合法化。四对同性伴侣,在阿姆斯特丹市政厅正式登记结婚,成为首批被荷兰承认的同性婚姻,并允许他们申请共同收养一名儿童。
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前,荷兰早于1998年先行实施「登记伴侣制度」,让同性伴侣在财产、医疗等权利上,获得近似婚姻的保障,为之后正式婚姻合法化铺路。国会2000年通过修订法例,将婚姻权扩展至同性伴侣。
荷兰允许同性伴侣结婚,被视为全球同性平权运动的重要里程碑,其立法模式影响之后多个国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。
叶滕在接受采访时感性表示,「身为总理,我对我们在荷兰庆祝同婚合法25周年感到非常自豪。」他回忆,当年14岁的他透过电视转播见证首批伴侣在阿姆斯特丹结婚的情景,「那一幕对我,以及对许许多多的人来说,不仅极具鼓舞性,更是一种解放。」
如今,同性婚姻在荷兰已成为社会常态。根据官方统计,自2001年合法化以来,已有超过36,000对同性伴侣步入礼堂。 |